6月7日晚,因未及时披露未按期完成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后续计划措施,力鼎光电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同日,公司公告称,持股5%以上大股东伊威达合伙拟减持不超过2.95%公司股份。

  截至6月7日收盘,力鼎光电股价报15.48元/股,总市值约63亿元。

上交所出手!力鼎光电因违反了多条相关规定收到警示函  第1张

  公司董秘遭监管警示

  4月16日,力鼎光电披露公告称,受近年宏观市场环境变化影响,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5年12月。上述项目原定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约2.98亿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仅1.6亿元。但公司迟至今年4月13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募投项目延期相关事项。

  警示函显示,公司未及时披露未按期完成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后续计划措施,且未就募投项目延期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上述行为违反了多条相关规定。时任董秘吴泓越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交所决定对力鼎光电及吴泓越予以监管警示。

  同日,力鼎光电还披露了一则减持计划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伊威达合伙”)计划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120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0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0万股,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公告显示,伊威达合伙为力鼎光电控股股东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伊威达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9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4%;控股股东及其所有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约3.6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63%。

  行业增长遇瓶颈

上交所出手!力鼎光电因违反了多条相关规定收到警示函  第2张

  资料显示,力鼎光电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光学镜头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20年7月登陆上交所,发行价格为9.28元/股,IPO募资净额约3.56亿元,用于建设“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力鼎光电在募投项目延期公告中表示,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已于2023年末开始逐步进入正常生产状态,但目前项目在稼动的生产仅有公司镜头成品的前端光学元件生产环节,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为保障募集资金合理使用,遂将项目建设延期。

  记者注意到,力鼎光电在2023年年报中表示,当前光学镜头行业增长遇到瓶颈。

  力鼎光电表示,光学镜头具有极强的下游联动性,行业的发展与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变化紧密相关。目前,智能手机、安防视频监控、车载成像系统仍是光学镜头三个最大的下游应用领域。

  随着近年来智能手机这一光学镜头最主要的下游市场逐渐步入替换需求为主体的存量竞争市场,市场出货量持续下降,对光学镜头的需求减少,因此近年来我国光学镜头行业市场规模整体呈波动态势。

  2023年,光学镜头行业更是遭遇了来自终端市场的预算压缩,各镜头厂商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力鼎光电全年实现营收6.04亿元,同比微增3.23%;归母净利润1.54亿元,同比下降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