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6日,ST富通(维权) (000836)发布《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提示:截至2024年6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3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之前在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公司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均存在不当确认业务收入,将会对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有关项目产生影响,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产生影响。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认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徐劲律师专栏)
暂定索赔条件:
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公司是否重大违规还不确定,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ST富通维权入口)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库存股的要打印出库存股数)。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