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官网于5月31日发布消息,宣布为深入推动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具体工作要求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指出,各学校需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负责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学校应制定和细化校纪校规,明确针对不同欺凌行为的相应惩戒措施。此外,学校需向公众公布欺凌防治的联系电话、邮箱以及法治副校长和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的联系方式,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度,确保对来电反映的情况得到及时处理。
通知还要求,每学期每个班级至少组织两次以学生欺凌防治为主题的班会,教育学生掌握预防欺凌的知识和做法。同时,学校需在楼道、天台、储物间等隐蔽场所实现视频监控的全覆盖,以加强安全管理。
教育部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定期对所有教职员工和家长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培训,提升他们在识别、应对以及干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方面的能力。此外,还需加强对困境儿童的关心与关爱,及时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
通知还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并对教师和家长进行教育引导。同时,应在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行为矫正、技防建设等方面给予学校必要的指导与支持。
通过这一系列措施,教育部旨在进一步强化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的防范与治理,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