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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都农牧:公司及董事长等3人收到湖南证监局警示函  第1张

格隆汇5月29日|鹏都农牧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证监局警示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存在错漏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田翊作为公司董事长,顾卿作为公司财务总监,符蓉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田翊、顾卿、符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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