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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24日晚,江苏正威新材(维权)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威新材”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401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1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月1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正威新材披露被立案调查的同时,还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文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95号),经查,正威新材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冻结、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权拟拍卖事项,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八项、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董秘王文银未能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重大事项及后续进展披露不及时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正威新材、王文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次立案调查或许与上述事件有关。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1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月1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在业绩上,2024年4月30日正威新材发布2024年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7381.38万元,同比下降17.40%;归母净利润为888.97万元,同比上升6.69%;排非净利润为624.08万元,同比下降25.29%。二级市场上,正威新材被立案调查的公告发布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一字跌停,市场反应明显。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正威新材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正威新材维权入口)

  维权条件:

  正威新材:于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1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月1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

正威新材(002201)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损股民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