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天津武清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3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9.59万元。

  天津武清村镇银行的违法行为类型主要包括:1.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3.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时任天津武清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刘某君对天津武清村镇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两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0885万元。

天津武清村镇银行被罚49.59万元: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等3项违法行为  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