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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投资者诉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迎来新进展,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一批投资者向北京金融法院递交网上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3年12月28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28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23年9月15日,东方时尚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徐雄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2023年9月6日,上交所曾对东方时尚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投资”)下发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同日,北京证监局也对东方时尚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处罚原因是东方时尚控股股东在不符合减持条件的情况下,顶风作案,违规减持。东方时尚投资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在股价破发情形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340万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中国证监会有关工作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3.4.1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东方时尚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2023年12月27日,东方时尚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3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3年12月28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28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业绩方面,根据公司2024年7月10日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72万元至-6,932万元。预计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482 万元至-6,940万元。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东方时尚已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东方时尚:于2023年12月28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28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东方时尚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