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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上海证监局公告,对顺灏股份及其多位高管采取了一系列行政监管措施,以纠正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违规行为。
公告指出,顺灏股份在多个方面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的相关规定。具体问题包括:
1.股权价值减值计提不准确:公司对持有的优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年末的股权价值减值计提存在误差,影响了2022年年报及后续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披露准确性。
2.投资项目信息披露缺失:公司在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加热不燃烧唤醒棒制造项目投资协议到期及解除时,均未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求。
3.客户与供应商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2023年年报中披露的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和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存在错误。
4.营业收入确认方法不当: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绿新丰科技有限公司在部分销售业务中采用不恰当的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导致财务数据失真,多计营业收入达数千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顺灏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鉴于公司董事长王钲霖、时任总经理郭翥、时任财务总监沈斌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路晶晶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四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应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公司官网信息显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上海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连续多年被评为上海百强企业,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10.60亿元,2009年8月完成股份制改制,2011年3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顺灏股份产业以环保包装新材料为龙头,以新型烟草制品和工业大麻为两翼,业务板块包括环保包装新材料、印刷品、新型烟草和非烟草不燃制品及工业大麻四大产业链。公司目前员工1300人,近30家子公司遍布于海内外,分布在美国、柬埔寨、上海、香港、广东、福建、湖北、安徽、浙江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