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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曾因未披露关联交易被出具监管函  第1张

5月17日,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佳云科技,300242.SZ)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依据《立案告知书》,因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立案。

此次公告并未透露佳云科技因何触犯信披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2月8日,佳云科技曾披露公告称,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显示,佳云科技信息披露环节存在多项问题。

主要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程序,未及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并购子公司出售事项。二是未及时完整披露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后续重要进展情况。

深交所当时表示,2021年,佳云科技出售以重大资产重组方式取得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云时空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5114万元。彼时,佳云科技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并购子公司出售事项,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程序。

深交所还关注到,米修斯系公司与公司董事长郭晓群共同出资设立,2021-2022年,公司未披露出售米修斯股权、后续诉讼调解、股权转回以及关联方出售其所持米修斯股权等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后续重要进展情况。

2022年1月至6月,佳云科技董事长郭晓群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违反相关规定仍在控股股东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行政职务;且公司未及时、充分披露上述任职情况及其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以及相关风险。

此外,公司还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登记不完整、公司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成本核算不准确等问题。 

为此,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提醒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资料显示,佳云科技主要从事互联网营销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营销策略制定、创意策划与素材制作、媒体资源整合、数据追踪分析、短视频定制、投放优化等全链路综合服务。

其在移动终端媒体颇具影响力,作为手机厂商广告代理资质最全的服务商,公司已连续与OPPO、vivo、小米六年成功续约,连续两年获得小米生活服务行业独家代理,连续五年保持三星媒体全国独家代理,在华为媒体也处于头部广告代理商地位。

2023年度,佳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7.55亿元,同比减少66.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54.37万元,同比减少679.41%。

截至17日收盘,佳云科技股价为2.66元/股,目前总市值16.8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