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24日丨东方集团(600811)(600811.SH)公布,鉴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到期未偿还贷款累计借款本金余额24.35亿元,存在被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债务累计借款本金余额11.26亿元,前述金额合计35.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1.34%。公司前述贷款存在抵质押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已逾期。

东方集团(600811.SH):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及相关担保逾期  第1张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因上述债务逾期或被要求提前承担担保责任而导致现金流出的情形。公司已于2024年7月15日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并于2024年7月23日发布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根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规定,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原则上不能个别清偿。公司将结合预重整沟通协调机制,通过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化解相关风险。

东方集团(600811.SH):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及相关担保逾期  第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