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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财经获悉,5月12日晚间,特发信息(维权)(000070.SZ)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深圳证监局拟决定特发信息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对蒋勤俭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陈传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易宗湘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杨洪宇、李增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张大军、王凌、刘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根据《告知书》,2015年4月,特发信息与陈传荣等4名特发东智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特发东智100%股权。同日,特发信息与特发东智3名自然人股东签订《利润补偿协议》,3名自然人股东承诺特发东智2015年至2017年三年累积净利润总额不低于14298万元,陈传荣单独补充承诺特发东智2018年、2019年、2020年净利润均不低于5860万元。2015年11月,特发东智完成股权变更,成为特发信息全资子公司。
经查,特发东智为完成业绩承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是2015年-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少计或延迟入账客售料采购款、跨期调节营业成本的方式虚减或虚增营业成本。其中2015年-2018年分别虚减营业成本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 万元,2019年虚增营业成本6494.77万元。
二是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伪造采购订单和相关物流单据等方式,虚构与深圳市友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2755.3万元、营业成本28368.5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386.71万元。
特发东智上述行为导致特发信息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0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7%、34.74%、16.58%、3.29%、5.33%。特发信息披露的2015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深圳证监局认为,特发信息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蒋勤俭时任特发信息董事长或总经理,兼任特发东智董事长或董事,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管理特发东智,放任相关财务管理问题,保证特发信息2015年-2019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陈传荣时任特发东智董事、总经理,系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负责特发东智全面经营管理,组织策划了财务造假行为;易宗湘时任特发东智董事、副总经理,组织策划了财务造假行为。
蒋勤俭、陈传荣、易宗湘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深圳证监局还拟决定对蒋勤俭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陈传荣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易宗湘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晚间,深交所还就此对特发信息下发了关注函,称将将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因上述违法事件,特发信息将于5月14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特发信息”变更为“ST特信”。
特发信息以光通信产业为基础,形成线缆制造、光电制造、科技融合和智慧服务四个业务板块。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更能反应公司主营业务情况的扣非净亏损在扩大。2024年第一季度,特发信息实现营收10.7亿元,同比增长10.02%;归母净利润1417.91万元,同比扭亏为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3907.11万元,同比亏损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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