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旭阳集团(01907)发布公告,康洹先生(康先生)因接获香港高等法院针对其发出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的破产令而于2024年7月15日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辖下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成员的职务。康先生进一步告知公司,其正考虑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解除其破产令,包括但不限于研探在香港可行的法律途径(例如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为填补董事会辖下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主席的空缺,董事会决议委任王引平先生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并委任现任薪酬委员会成员王引平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委任李庆华先生为薪酬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