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8日讯 深交所网站日前公布关于终止对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四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6月26日依法受理了东方四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日前,东方四通向深交所提交了《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保荐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 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东方四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东方四通主要从事工业控制电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交流电源设备、直流电源设备和其他产品及服务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虞三郎、虞大力和郁建华,虞三郎、郁建华系夫妻,虞大力系虞三郎和郁建华之子。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虞三郎直接持有公司23.79%的股份,郁建华直接持有公司33.06%的股份,虞大力直接持有公司24.79%的股份、通过东力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1%的股份,三人合计控制公司81.64%的表决权。
东方四通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936.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原拟募集资金47,392.81万元,计划用于电力电子产品生产制造项目、电力电子产品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东方四通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念,李晓玉。
天眼查APP显示,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张家港市东方四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1年,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80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741.81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