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国新办就《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在会上表示,在反垄断立法方面,我们根据反垄断监管执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制修订了一批法律法规规章,概括起来就是“1+2+7”,“1”是指一部反垄断法;“2”是指《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这两部行政法规;“7”是指《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等7部部门规章,积极回应反垄断领域社会各方关注的重点问题。比如,刚才提到的今年1月修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调高了已实施15年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让更多经营者集中免于申报,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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